八德工業地,八德工業土地,八德工業用地

八德工業地,八德工業土地,八德工業用地.工業地,工業用地,工業土地.買桃園八德的工業土地出售資訊.在桃園八德買一塊可以分割的工業區工業用地買賣,租八德工業地,買八德工業地,八德買工業地,八德工業地出售,八德工業地買賣,八德工業地出租,八德租工業地.查詢桃園工業區的工業用地實價登錄行情價格,請指定桃園廠房仲介-www.陳姿而.tw-0925910603.

13最後頁
共121筆/共13頁
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趨勢2024/12/09發佈

台灣半導體業是全球知名的產業之一,具有豐富的歷史和實力。以下是台灣半導體業的一些主要發展趨勢和特點:




  1. 全球領先地位: 台灣擁有許多世界知名的半導體公司,如台積電(TSMC)、聯發科技(MediaTek)、南亞科技(Nanya Technology)等,其中以台積電最為著名。台積電是全球最大的專業晶圓代工廠,擁有先進的製程技術,在全球半導體市場佔有重要地位。

  2. 技術領先: 台灣的半導體業以技術研發和創新聞名,尤其在製程技術、晶圓製造和封測等方面具有優勢。台灣的半導體公司不斷投入研發,致力於開發新一代的製程技術,以提高晶片的效能、節能和性能。

  3. 全球供應鏈重要組成部分: 台灣的半導體業是全球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許多國際知名品牌的產品都依賴台灣半導體公司提供的晶片,例如蘋果、英特爾、AMD 等。因此,台灣半導體業的發展直接影響著全球科技產業的發展。

  4. 政府支持和產業生態系統: 台灣政府積極支持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提供資金、政策支持和相關基礎建設,以確保產業競爭力和創新力。此外,台灣擁有龐大完善的半導體產業生態系統,包括許多研究機構、供應商、製造商和相關企業,形成了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

  5. 面臨的挑戰: 雖然台灣半導體業擁有龐大的競爭優勢,但也面臨著全球技術變革、供應鏈風險、國際貿易局勢等多重挑戰。因此,持續的技術創新和升級、人才培養、供應鏈多元化等都是台灣半導體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總體而言,台灣半導體業在全球半導體市場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憑藉技術優勢、政府支持和良好的產業生態系統,繼續在全球科技產業中佔據著重要地位。




文章出處:詠騰不動產廠房買賣出租部
單層廠房用途以及優缺點?2024/12/09發佈

單層廠房是一種只有一層樓高的工業建築,其用途可以多種多樣,多適用於以下行業:




  1. 生產業與製造業:單層廠房通常用於生產製造業,如製造工廠、組裝廠等。這些建築提供了一個開放的空間,可用於設置機器設備、生產線和相關的作業區域。

  2. 倉儲業:這種廠房也可用作商品或物品的儲存場所,如倉庫、物流中心等。單層結構使得存取物品更加方便。

  3. 物流業和分銷中心:單層廠房可用於處理物流流程和分銷活動,方便貨物的分類、分發和運輸。



單層廠房的優點包括:




  1. 易於管理:由於只有一層樓高,因此容易進出,方便進行監控和管理。

  2. 節省成本:通常來說,建造單層廠房的成本較低,因為它不需要額外的支撐結構和設施,且施工較為簡單。

  3. 空間利用效率高:單層結構可以提供連續且開放的空間,有助於配置設備和機械,提高作業效率。



然而,單層廠房也存在一些缺點:




  1. 空間有限:僅有一層樓高可能會限制可用的空間,特別是在需要大量儲存或生產的情況下。

  2. 擴展受限:若需要擴建,單層結構的廠房可能受到空間限制,擴建難度較大。

  3. 不利於特定用途:某些特殊產業需要不同樓層間的特定設計,例如特殊的分隔區域或特定的生產流程,這些用途可能不適合單層結構。



因此,單層廠房在許多情況下是一種經濟實惠且功能良好的選擇,但在特定用途或需求下可能需要考慮其限制和缺點。




文章出處:詠騰不動產廠房買賣出租部
食品工廠規劃重點整理|設廠之前評估、申請流程與法規簡介、應注意什麼事項?2023/12/26發佈

設置食品工廠前,應考量哪些事項?



規劃食品工廠前,建議您先就以下4項重點進行考量:



1.設廠資金是否充足嗎?



投入資金建置食品工廠,需要花多少錢?其中的費用項目包含工廠用地租金、建設費用及各種法規牌照的申請規費等。考量扣掉設廠相關的總總花費,公司的現金流是否還充足?應確保不致影響營運週轉。



2.設廠地點位置?



設廠的地點不僅要考量到各縣市對食品工廠的法規要求,以及工廠周邊環境是否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水源保護區、有沒有污染、臭味等情形,需要多次在不同的時間點進行場勘。另外還要考量日後運作時的物流成本,尤其對於販售通路仍未擴及全國的食品公司而言,設在距離遙遠的外縣市,將使物流成本大幅上升。



3.能否符合食品工廠相關的法規及HACCP認證?



在尋找設廠空間時,要注意該空間的大小能否符合主管機關對食品工廠的要求,包含: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食品衛生管理規範準則》

《工廠管理輔導法》

《土地分區使用》

《環保法規》

《消防法規》

《建築法規》

設置相應的作業區、辦公室、倉庫、休息室、消毒室、鍋爐室、機電室等區域。規劃時也應將HACCP核查的項目納入工廠空間規劃中,以便日後實施HAPPC的管制措施,確保食品在製造過程中安全無虞。



HACCP是國際通用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全名為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制度,食品加工廠需成立HACCP計畫執行小組,建構對食品安全的監管系統,並依照計畫檢驗每個製造流程的管制點,以確保食物產品無危害風險。



4.是否有足夠的市場需求?



設置食品工廠將使公司的產品產量大幅提升,在這之前應先評估市場端是否有足夠的需求量,以免供過於求,反而使自家產品滯銷。



建置食品工廠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解析前、中、後期重點



建設食品工廠是一項重大的商業投資項目,建置過程中應根據前、中、後不同階段,著重處理各階段的注意事項:



前期:廠房空間規劃、採購設備



廠房空間規劃



根據您的食品類別,構思相對應的廠房空間,如肉類加工食品需要原料冷凍、原料處理、加工製造等區域,運作的流程與農產品或泡麵產品都不相同,同時還需符合食品工廠法規的要求。此外,還需注意工作人員的作業動線、產品加工製造時的行進方向、污水及廢氣排放的動線設計,以免動線不當,影響到食品的安全性。



設備選購



選購食品製造的設備,應以能符合食品工廠法規、穩定度、產量、維修與保養等面向進行考量,而非一昧追求價格低廉的設備款式。



中期:施工期程



前期規劃越完善,就能避免施工過程中出現變動,確保施工期程如期進行。在監工過程中,也需反覆確認廠房的廢水廢氣排放設備、消防設備都能符合法規要求。



後期:測試生產



工廠建設完成後,需要再經由3~5次的測試生產,檢驗食品生產的動線順暢,排除可能發生的故障情形,讓員工熟悉各類突發情形的應變措施,並將生產出來的食品送去檢驗,確保食用的安全性。



食品工廠登記方式介紹,申請文件總整理



設置食品工廠,應向各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局提出申請,需檢附以下登記文件(依各縣市法規有所增減),並繳交登記費5,000元新台幣,等待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方能設廠。



食品工廠登記文件



工廠登記申請書

公司核准函及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核准函

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

建築物面積計算表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地籍圖謄本

主要機器設備表及配置圖

合法水源證明文件或用水計畫

自來水公司水費收據

符合用途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工廠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行為能力切結書

衛生單位檢查合格證明書

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或核准(許可)文件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九大程序書。

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

公共危險物品申報切結書

委託書(如委託他人辦理者)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是什麼?



在所有跟食品工廠相關的法規中,《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是最直接影響設廠的法條,該法定義了食品工廠包含哪些類型,並規範了所有食品工廠的共同標準,如:



1.廠區內應築有通暢之排水溝,空地應舖設混凝土、柏油或予以綠化,不得有塵土飛揚,環境應隨時保持清潔,地面應隨時清掃、保持清潔。

2.排水系統應經常清理,保持暢通,不得有異味。

3.禽畜、寵物等應予管制,並有適當的措施以避免污染食品。

4.員工宿舍應與作業場所完全隔離並分別設置出入口。

5.應實施病媒防治措施。



針對其他項目都有嚴謹且明確的規範,如想要更瞭解該法的內容,建議您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中的條文說明。



食品工廠需要數位轉型嗎?



數位化衝擊已經深入各行各業中,食品製造業也有不少數位轉型的例子,究竟食品工廠需要數位轉型嗎?以下將以生產面與銷售面分開討論:



食品工廠生產面



一般來說,台灣的食品工廠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過去生產與管理過程的數位化程度較低,過度仰賴人力與紙本記錄的結果,可能導致資訊無法系統化,甚至使得製程與產品穩定性無法優化。近年來,許多食品製造業數位轉型的案例,即是從導入數位化檢核表單做起,有助於完整記錄生產流程,更確實的保障產品的品質穩定,並且能夠藉由大數據收集的系統化資料,進行異常預測與流程管理優化。



智慧巡檢方案即可達到上述的管理流程數位轉型,讓工廠管理者可以迅速針對廠房中的重要項目進行檢核,並透過拍照、語音、錄影等形式紀錄狀況;同時智慧巡檢方案也可以與感測器結合,將感測器監控的數據,即時的顯示於巡檢系統當中,掌握生產品質。例如冷凍食品類的工廠,溫度與濕度的即時監控,即可透過冷鏈與智慧巡檢的結合,確保產品輸送過程中的溫度控制在冷凍食品級別。



食品工廠銷售面



過往食品工廠要販賣自家產品,都需要經由通路商進行販售。隨著電商經營模式普及,食品工廠可以嘗試自有品牌建構,從自家的電商網站直接銷售產品給消費者,省下被通路商收取的費用。

工業區廢水 工廠處理流程為何?2023/12/26發佈

工業區內工廠種類多元複雜且集中,排放水量大、水質不容易掌握,在水污染管制上非常重要。依據下水道法第8條規定:「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新開發社區、工業區之專用下水道,由各該機關或機構建設、管理之」。本部制定的水污染防治法,是管制下水道法規定且設有聯合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區,除要求放流水水質要達到本部設定的標準外,也要求這些工業區都要提出排放許可證,並審查廢水處理單元操作參數有沒有異常,避免沒有發揮處理廠的功能。



我國水污染防治法管制工業區名單,統計至110年計有77處,其中46處屬於經濟部管理(其中42處屬工業局,4處屬加工出口區)、11處屬於行政院科技部管理、11處屬於地方政府管理、8處屬於民間單位管理、1處屬於行政院農委會管理。



本部為維護水體水質,依據工業區特性,分別訂有石油化學專業區、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與科學工業園區的放流水標準,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的放流水,要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才可以排放到地面水體,假如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經環保單位判斷是故意排放的話,現在最高可處分到新臺幣2,000萬元喔,這樣的管制設計,就是希望利用高額度的罰款,促使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平常就依正常程序進行操作,不要私底下排放未經處理或排放未達放流水標準的廢水來傷害環境。



我國工業區廢水處理流程如圖1,目前被管制的工業區均設有聯合污水處理廠,負責收集位於工業區內之納管工廠所產生的廢水並予以統一處理。首先,工業區服務中心會先檢視區內各工廠的廢水特性,然後訂不同納入污水處理廠之水質標準,如果發現工廠可能會有重金屬,那就會訂重金屬的管制,不然到了污水處理廠,才發現污水處理廠沒辦法處理,那時候可能就沒辦法挽救了。工廠要先自行第一次處理至前述水質標準後,再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再處理,這種方式主要就是希望排放水質可以達到本部所定的放流水標準,減少對下游水體的污染。



當然,除了工業區服務中心要善盡管理工業區的工作外,本部水污染防治法也訂有管制工業區的法規,同時每年也訂有工業區水污染防治管理計畫,指導地方環保局辦理,共同確保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水質。說明如下:



加強服務中心扮演角色: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定有「工業區集污管理章」,就是指定工業區服務中心應辦理的事項,如定期巡查檢修工業區內排放廢(污)水之溝渠或管線,查核區內事業用水量與廢(污)水是否合理平衡,定期採樣檢測區內事業納管水質,每月分析檢討水量與水質變化,評估聯合污水處理廠收集及處理能力等。



落實污染總量削減管理:為避免工業區放流水所排放之重金屬物質排放總量逐年上升,致影響承受水體水質,本部於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如排放重金屬總量有連續5年逐年增加情形,要提報污染總量削減管理計畫,加強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之管理工作。



水污染防治管理計畫執行成果:本部每年訂定之工業區水污染防治管理計畫,107年度完成稽查區內事業3,632廠次,處分231廠次、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稽查1,823廠次,處分32廠次;108年度完成稽查區內事業3,785廠次,處分160廠次、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稽查1,953廠次,處分29廠次;109年度完成稽查區內事業3,953廠次,處分162廠次、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稽查2,083廠次,處分43廠次; 110年度完成稽查區內事業3,243廠次,處分146廠次、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稽查2,106廠次,處分36廠次。




文章出處:水質保護網
廠房建築常見三種結構 SC、RC、SRC 抗震度哪一種較優?2023/12/26發佈

SC結構



SC鋼骨結構(Steel Costruture)-結構主體以鋼骨梁柱,所蓋出來的房子比較不會發生倒榻的情況,但是遇到地震來臨時的搖晃程度會感受比較大。



RC結構



RC鋼筋混凝土(Reinforced Concrete)-以鋼筋加上混凝土興建,一般台灣最常用的結構,在地震來臨時搖晃度小,防水性、舒適性、隔音效果都比較好,業界技術最為成熟的建築結構,所以相對地住起來也較為舒適。



SRC結構



SRC鋼骨鋼筋混凝土(Steel Reinforced Concrete)-結合鋼筋混凝土和鋼骨的結構方式,梁柱中間以鋼骨支撐,蓋出來的房子兼具純鋼骨、鋼筋混凝土的優點,缺點是建造成本比較高,所以相對房價也會比一般住宅貴上許多。



結語



其實只要能把建築結構規劃設計好、平面配置能四平八穩、設計時能考慮施工性、施工工人能按圖施作、施工細節都能做好,安全就會有保障,所以基本上不管任何結構工法,都可以達到一定水準的安全抗震。

乙種工業區(乙工) 不得使用項目以及可使用項目?2023/12/26發佈

乙種工業區可使用項目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18 條】



I. (不得使用項目)

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

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

不在此限:



一、第十九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二、經營下列事業之工業:

(一)火藥類、雷管類、氯酸鹽類、過氯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氯酸鹽類、硝

酸鹽類、黃磷、赤磷、硫化磷、金屬鉀、金屬鈉、金屬鎂、過氧化氫、過氧化鉀、

過氧化鈉、過氧化鋇、過氧化丁酮、過氧化二苯甲醯、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乙醚、苦味酸、苦味酸鹽類、醋酸鹽類、過醋酸鹽類、硝化纖維、苯、甲苯、二

甲苯、硝基苯、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松節油之製造者。

(二)火柴、賽璐珞及其他硝化纖維製品之製造者。

(三)使用溶劑製造橡膠物品或芳香油者。

(四)使用溶劑或乾燥油製造充皮紙布或防水紙布者。

(五)煤氣或炭製造者。

(六)壓縮瓦斯或液化石油氣之製造者。

(七)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者。但氧、氮、氬、氦、二氧化碳之製造及高壓氣

體之混合、分裝及倉儲行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

(八)氯、溴、碘、硫磺、氯化硫、氟氫酸、鹽酸、硝酸、硫酸、磷酸、氫氧化

鈉、氫氧化鉀、氨水、碳酸鉀、碳酸鈉、純碱、漂白粉、亞硝酸鉍、亞硫酸鹽類、

硫化硫酸鹽類、鉀化合物、汞化合物、鉛化合物、銅化合物、鋇化合物、氰化合

物、三氯甲甲烷、四氯化碳、甲醛、丙酮、縮水乙碸、魚骸脂磺、酸銨、石碳酸、

安息香酸、鞣酸、乙醯苯銨(胺)、合成防腐劑、農藥之調配加工分裝、農藥工

業級原體之合成殺菌劑、滅鼠劑、環境衛生用藥、醋硫酸鉀、磷甲基酚、炭精棒

及其他毒性化學物質之製造者。但生物農藥、生物製劑及微生物製劑等以生物為

主體之發酵產物之製造者,不在此限。

(九)油、脂或油脂之製造者。但食用油或脂之製造者及其他油、脂或油脂以摻

配、攪拌、混合等製程之製造者,不在此限。

2

(十)屠宰場。

(十一)硫化油膠或可塑劑之製造者。

(十二)製紙漿及造紙者。

(十三)製革、製膠、毛皮或骨之精製者。

(十四)瀝青之精煉者。

(十五)以液化瀝青、煤柏油、木焦油、石油蒸餾產物之殘渣為原料之物品製造

者。

(十六)電氣用炭素之製造者。

(十七)水泥、石膏、消石灰或電石之製造者。

(十八)石棉工業(僅石棉採礦或以石棉為主要原料之加工業)。

(十九)鎳、鎘、鉛汞電池製造工業。但鎳氫、鋰氫電池之製造工業,不在此限。

(二十)銅、鐵類之煉製者。

(二十一)放射性工業(放射性元素分裝、製造、處理)、原子能工業。

(二十二)以原油為原料之煉製工業。

(二十三)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乙烯、丙烯、丁烯、丁二烯、芳香

烴等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

(二十四)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產製中間原料或產品之工業。

(二十五)以煤為原料煉製焦炭之工業。

(二十六)經由聚合反應製造樹脂、塑膠、橡膠產品之工業。但無聚合反應者,

不在此限。

三、供前款第一目、第二目、第六目及第七目規定之物品、可燃性瓦斯或電石處

理者。

四、其他經縣(市)政府依法律或自治條例限制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

3

II. (得使用項目)

前項所稱工廠必要附屬設施、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

設施,指下列設施:

一、工廠必要附屬設施:

(一)研發、推廣、教育解說、實作體驗及服務辦公室(所)。

(二)倉庫、生產實驗室、訓練房舍及環境保護設施。

(三)員工單身宿舍及員工餐廳。

(四)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與從事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工廠有關產品

或原料之買賣、進出口業務,或其他必要之附屬設施。

二、工業發展有關設施:

(一)通訊傳播事業。

(二)環境檢驗測定業。

(三)消毒服務業。

(四)樓地板總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之大型洗衣業。

(五)廢棄物回收、貯存、分類、轉運場及其附屬設施。

(六)營造業之施工機具及材料儲放設施。

(七)倉儲業相關設施。(賣場除外)

(八)冷凍空調工程業。

(九)機械設備租賃業。

(十)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

(十一)剪接錄音工作室。

(十二)電影、電視設置及發行業。

(十三)公共危險物品、液化石油氣及其他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容器儲存設施。

(十四)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

(十五)機車、汽車及機械修理業。

(十六)提供產業創意、研究發展、設計、檢驗、測試、品質管理、流程改善、

製程改善、自動化、電子化、資源再利用、污染防治、環境保護、清潔生產、能

源管理、創業管理等專門技術服務之技術服務業。

(十七)經核定之企業營運總部及其相關設施。

(十八)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使用土地面積超過一公頃以上,且其區位、

面積、設置內容及公共設施,經縣(市)政府審查通過者。

(十九)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職業訓練、創業輔導、景觀維護及其他工業

發展有關設施。

4

三、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

(一)警察及消防機構。

(二)變電所、輸電線路鐵塔(連接站)及其管路。

(三)自來水或下水道抽水站。

(四)自來水處理場(廠)或配水設施。

(五)煤氣、天然氣加(整)壓站。

(六)加油站、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七)電信設施。

(八)廢棄物及廢(污)水處理設施或焚化爐。

(九)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十)醫療保健設施:指下列醫療保健設施,且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

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者:

1.醫療機構。

2.護理機構。

(十一)社會福利設施:

1.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

2.老人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及失智照顧型)。

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十二)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十三)郵局、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其

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

(十四)汽車駕駛訓練場。

(十五)客貨運站及其附屬設施。

(十六)宗教設施:其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五百平方公尺。

(十七)電業相關之維修及其服務處所。

(十八)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不含沼氣發電)。

(十九)倉儲批發業:使用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五公頃以下、並面臨十二公尺以

上道路,且其申請開發事業計畫、財務計畫、經營管理計畫,經縣(市)政府審

查通過者。

(二十)運動設施: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

(二十一)旅館: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並應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其

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並以使用整棟建築物為限。

(二十二)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

5

III.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設施,應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後,始得建築;增

建及變更使用時,亦同。第二款及第三款設施之申請,縣(市)政府於辦理

審查時,應依據地方實際情況,對於各目之使用細目、使用面積、使用條件

及有關管理維護事項及開發義務作必要之規定。

IV. 第二項第三款設施之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二十。




文章出處: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內土地使用分區 總共幾種分區?2023/12/26發佈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區,分別限制其使用:

一、住宅區。

二、商業區。

三、工業區:

(一)特種工業區。

(二)甲種工業區。

(三)乙種工業區。

(四)零星工業區。

四、行政區。

五、文教區。

六、體育運動區。

七、風景區。

八、保存區。

九、保護區。

十、農業區。

十一、其他使用區。

除前項使用區外,必要時得劃定特定專用區。

都市計畫地區得依都市階層及規模,考量地方特性及實際發展需要,於細部計畫書內對住宅區、商業區再予細分,予以不同程度管制。




文章出處: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新北市政府甲乙種工業區建築及作為非工業廠房用途審查原則2023/12/26發佈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防範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甲、乙

種工業區土地,以類似集合住宅之建築設計,出售或提供一般民眾作

為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規劃原意,造成購屋買賣糾紛,並影響合

法建築開發業者權益,特訂定本原則。



二、本府甲、乙種工業區申請建造執照案件(以下簡稱本案),應依本審

查原則規定辦理。



三、申請甲、乙種工業區建築設計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符合甲、乙種工業區使用性質規劃,應詳實說明工廠作業項目

,應繪製該空間設備配置圖說,並規劃噪音隔絕、廢氣處理設備



(二)分戶出售單戶室內面積應大於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且不得設置隔

間。

(三)機電空間、茶水間、管道間及衛生設備等空間應集中垂直服務核

一處規劃,且為公共使用不得約定專用。

(四)機電空間並須說明其空間規劃之設備、設施,且考量機械散熱及

都市景觀,該空間對外之開口設計應以百頁設計。

(五)應依據工廠作業項目合理規劃開口、開窗方式(如應避免以玻璃

落地窗、陽台等規劃),立面設計應符合甲、乙種工業區使用之

立面設計語彙。

(六)考量甲、乙種工業區廠房裝卸貨需求,除於地面層至少規劃一處

裝卸車位及平台外,有電梯之規劃者,應符合貨梯標準規劃其尺

寸其梯廳大小。

(七)倘規劃複合使用用途於同一建築物內者,應具獨立垂直動線並於

地面一層規劃獨立梯廳。

(八)為提升甲、乙種工業區整體環境品質,申請規劃為工業廠房外之

使用用途者,分戶出售單戶室內面積應大於三百平方公尺,留設

百分之五十法定空地之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以外,並加強屋頂、

壁面綠化。



四、甲、乙種工業區建築物申請為技術服務業、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企

業營運總部或其他類似用途者,除須符合第三點相關規定外,應依下

列規定辦理:

(一)簽訂切結書並繳納保證金,其金額計算依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

乘零點四五乘每戶樓地板面積(單位平方公尺)之金額。

(二)繳納之保證金按戶收取,並於該建案領得建造執照前繳納,繳納

後由本府工務局協助存入代收代付專戶保管。

(三)起造人須依規定切結:「本案確實供作○○○○用途,如有不實

廣告或誤導、暗示承買人(戶)為住宅或其他非原核准之用途使

用,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受處罰,或經法院判決第一審

敗訴確定者,未領得使用執照案件應加倍收取保證金。倘經法院

敗訴判決確定,保證金於改正前暫不歸還」。

(四)使用執照核發或變更使用竣工勘驗六個月內,應辦理公司登記,

若未於六個月內辦理公司登記者,依相關規定裁處、勒令停止使

用且保證金於改正前暫不歸還。

(五)本府經濟發展局於使用執照核發或變更使用竣工勘驗六年內每三

個月造冊統計該案公司設立情形,作為本府城鄉發展局協同工務

局(使用科)於六年內加強稽查之依據;經查未依原核准用途使

用案件,將依法查處外,保證金於改正前暫不歸還。

(六)使用執照核發或變更使用竣工勘驗六年內均未作為住宅或其他違

反都市計畫之使用,保證金無息退還。



五、為確保後續維護管理並避免違規使用,應於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公

寓大廈管理規約草約加註下列事項:

(一)起造人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並將建築物用途詳細告知各承買人

(戶),不得供作其他用途之使用。

(二)本案承買戶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

計畫之使用,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倘因此導

致糾紛賣方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施工中應加強樣品屋及預售中心之管理,樣品屋、實品屋及圖說

應符合發照圖說及用途,並於現場張貼公告說明。現場如作核准

用途以外之使用,均視為違規使用,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

(四)申請作旅館使用者,須檢附目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外,應於建造

執照、使用執照加註不得分戶出售。



六、相關後續執行方式:

(一)一百年八月十日起受理掛號申請建造執照案件,應依本原則各項

規定辦理;申請都市設計審議案件,須經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

會大會討論。

(二)一百年八月九日前已核准建造執照辦理變更設計案件,倘原核准

都市設計審議或建照執照內容非屬技術服務業、工業產品展示服

務業、企業營運總部或其他類似用途者,於一百年八月十日起申

請使用用途變更為技術服務業、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企業營運

總部或其他類似用途者,仍應依本原則第四點、第五點規定辦理




文章出處:新北市政府
桃園市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設置工業發展及公共服務設施之基地綠化與防災避難安全審查要點2023/12/26發佈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市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

    以下簡稱工業區)內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以下簡

    稱各項設施)之建築執照基地綠化及防災避難安全規劃審查事項,特

    訂定本要點。

 

二、本市工業區申請設置各項設施,除都市計畫說明書或其他法令另有規

    定者外,應提送專責小組審查,並依本要點辦理建造(雜項)及變更

    使用執照審查及許可事宜。

 

三、申請基地應自面前道路或私設通路退縮六公尺建築或設置圍牆,其退

    縮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劃原則:

    (一)自道路或通路境界留設四公尺寬之無障礙人行步道,並沿道路境

        界線種植行道樹,其餘部分應植栽綠化、規劃水資源回收、滯洪

        或雨水貯留設施。

    (二)除車道及消防救災必要空間外,不得規劃停車位或緩衝空間。

 

四、申請基地與鄰地連接部分,應自基地境界線起留設四公尺以上之隔離

    綠帶,且不得兼作車道使用。

 

五、申請基地內應設置二條以上獨立且可分別連接各幢建築物主要出入口

    通達面前道路之防災避難通路,並應符合下列規劃原則:

    (一)申請基地面積達三公頃以上者,各防災避難通路之寬度應達十二

        公尺以上;面積未達三公頃者,寬度應達十公尺以上。

    (二)基地內通路與防災避難通路連接之交叉口,應設置(切線)長度

        五公尺以上之直線或圓弧截角。

    (三)防災避難通路兩側應設置寬度二公尺以上之無障礙人行步道,並

        連接第三點所定退縮人行步道空間。

    (四)防災避難通路穿越建築物下方部分之淨高應達四點五公尺以上,

        一宗基地以穿越一處為原則。

    申請基地內之建築物因直接面臨建築線、地形特殊或其他法令規定,

    致無法留設二條以上通路者,經敘明具體事實及替代防災避難措施,

    並報請本府核准後,不受前項一部或全部規定之限制。

 

六、公有公共服務設施因基地地形限制致無法退縮者,經敘明具體事實並

    報請本府核准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受第二點至第五點及第七點至

    第九點之限制:

    (一)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十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工業區建築物

        ,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作各項設施使用者。

    (二)前款公告後至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八日修正發布前領

        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為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

        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五目至第七目、

        第十三目至第十八目及第三款第一目至第十八目、第二十二目、

        第二十三目之各項設施者。

    (三)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八日修正發布後申請設置本細則

        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五目至第七目、第十三目至第十八目及

        第三款第一目至第十八目、第二十二目、第二十三目之各項設施

        且基地內同目戶數不超過一戶者。

    前項第三款之各項設施應於使用執照存根載明未經本府同意,不得擅

    自新增戶數。

 

七、申請基地內之建築物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劃原則:

    (一)各幢建築物間應設置淨寬三點五公尺以上之防災避難間隔空間,

        其鋪面強度應達承載消防車輛通行之耐重,且有效連接防災避難

        通路。

    (二)建築基地之各設施單元於每層計入容積之樓地板面積(不含共同

        使用部分)不得小於三百平方公尺。建築物各樓層之管道間、機

        電及衛生設備空間應集中一處,且不得位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

        有或約定專用空間內部。

 

八、申請基地之綠覆面積應達法定空地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並符合下列規

    劃原則:

    (一)綠覆面積計算基準如下:

        1、法定空地採用灌木、草地(花)及地被者,以其被覆面積計

            算。

        2、法定空地採用植草磚築造者,以鋪設植草磚面積之二分之一

            折算。

        3、法定空地為觀賞性水池或戲水池,以其面積之三分之二折算

            。

        4、建築物陽臺、花臺及屋頂層以固定式栽植穴或薄層綠化設施

            栽植者,以其被覆面積之三分之二折算。

    (二)綠覆區上之喬木數量及栽植方式如下:

        1、喬木之栽植數量,以每五十平方公尺綠覆面積栽種一棵,餘

            數不滿五十平方公尺者,以一棵計。

        2、兩棵喬木間應以樹幹為中心,留設五公尺以上之間隔距離。

        3、建築基地於面前道路側退縮部分所栽種之喬木,其樹冠下方

            應達二公尺以上之淨高度。

 

九、依本要點審查許可之各項設施,屬區分所有建築物及基地者,應依下

    列規定繳納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計算方式:按建築基地之土地當期公告現值(元/平方

    公尺)乘以各項設施容積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所得乘積之百

        分之四十五計算。

    (二)保證金之繳納方式:保證金應由建造執照起造人於領取建造執照

        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

        、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

        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或銀行連帶保證之保險單繳納完畢

        ;該保證金繳納後,應存入本市市庫管理。

 

十、自領得本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六年內,未有違反第十一點各款加註

    事項之內容,或經改善後報請本府同意者,起造人得檢具申請書及保

    證金繳納收據正本,向本府申請無息返還保證金。

 

十一、依本要點核發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變更使用執照,應加註下列

      事項:

      (一)建造執照:

           1、起造人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於預售時應將建築物用途詳

              細告知承買戶,並於公寓大廈管理規約草約中載明,不得

              供作住宅或違反都市計畫使用之規定詳實告知承買戶,並

              列入公寓大廈規約草約及產權移轉交代。如有誤導、詐欺

              或不實廣告等行為,經本府或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而受處

              罰、訴訟程序進行中、判決確定前或受敗訴判決確定時,

              起造人所繳納之保證金不予返還。

           2、起造人應加強樣品屋及預售中心之管理,其展示樣品及實

              品應符合建造執照核定之工程圖樣。

      (二)使用執照:

           1、起造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辦理移交時,

              應檢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三項及第五項所定建築物公共

              安全檢查申報合格證明文件,併同設施設備維護使用手冊

              ,移交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2、建築物所有權人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並維護建築物合法

              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非經都市計畫及建築主管機關

              之許可,不得擅自變更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畫之使

              用,於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如未交代

              致發生糾紛賣方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轉載於公寓大廈管理

              規約中。

      (三)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所有權人應依變更後之核定用途使用,

          並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非經都市計畫及

          建築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擅自變更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

          計畫之使用,於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如未

          交代致發生糾紛賣方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轉載於公寓大廈管理

          規約中。




文章出處:桃園市政府
乙種工業區(乙工) 工業區容積率210%提高至360%2023/12/26發佈

經濟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方案核定容積獎勵項目分為「新增投資」與「能源管理」兩類,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另亦開放以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額度以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30%為上限(含捐贈產業空間),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50%(含捐贈產業空間)。



目前全台大部分工業區容積率為210%,科學園區的容積率較高,達240%,經濟部方面希望透過上述獎勵措施,將都市計畫內工業區容積率提高至最高360%,目前南港軟體元的的容積率就是360%,完成開發後,「南軟交通狀況,也還可以」,應該不至於有開發超量的問題。

13最後頁
共121筆/共13頁
聯絡資訊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詠騰工業不動產團隊
電話:0925-910-603 📱 陳姿而
0925-910-603 📱 陳姿而客服電話
傳真:0925-910-603 📱 陳姿而
網站QR Code
http://www.陳姿而.tw-Web-QR-Code
Line QR Code
http://www.陳姿而.tw-Line-QR-Code
最新消息
網站資訊
瀏覽人數:602,852
房仲登入:登入
免責聲明:House-Info房屋網平台系統為租用式開放房屋買賣網站建置平台,僅提供會員查詢-八德工業地,八德工業土地,八德工業用地-等房屋資訊參考,並不涉入任何諮詢、交易。 物件(服務)聯絡人公佈的資訊、文字、照片、圖形、產權、廣告內容、或其他資料若有不實或違法情事,或與客戶聯絡交易過程中若衍生民事或刑事等法律問題,皆與House-Info房屋網站無關,所有商標、文章、名稱等版權,皆歸屬原著作者所有!